鞍山市部署深化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
自今年11月下旬开始,鞍山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行动,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细查背后存在的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四风”和腐败问题。日前,鞍山市纪委监委印发方案,深化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
据了解,专项治理行动分部署安排、集中治理和总结提升阶段实施,重点开展八个方面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序推进。在部署安排阶段,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党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纠治“四风”问题相关党规党纪和交通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逐一签订拒绝违规吃喝、酒驾醉驾《承诺书》,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自觉抵制违规吃喝、酒驾醉驾;充分运用电视、微信、抖音、宣传栏等载体,进行专项行动宣传;在全市宾馆、饭店等涉酒场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酒驾醉驾共治劝阻活动。
在集中治理阶段,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全面起底相关问题线索,及时交办督办;督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每月至少开展2次专项行动,对涉案人员及时进行身份确认并反馈;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线索后,既查事实、性质和情节,也查“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并深挖彻查背后是否存在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组织者、参与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公安、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的执纪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严肃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降格处罚、包庇袒护、说情抹案等违纪违法问题。对于专项治理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从速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在总结提升阶段,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酒驾醉驾频发多发单位开展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问题;督促发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遏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