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纪委监委“三个加强”做好日常监督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9-06-06 16:11    来源:鞍山市千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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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千山区纪委监委把做好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紧盯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点、抓实关键环节,把“试点”变“亮点”,为中央纪委重点调研课题提供具体观察“样本”和鲜活实践材料。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常委、监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日常监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跟踪指导。第一时间召开千山区日常监督试点工作部署会,出台《千山区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日常监督工作职责的操作办法》,让相关单位和部门有所依据、有所参照,更加精准高效地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依据试点操作办法和相关工作安排,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要围绕监督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好“自选动作”。

  加强督促检查

  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好联系单位和纪检监察组的对接指导,定期深入被监督单位,了解党委工作情况,掌握其“树木”与“森林”的基本动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一线”的职责,针对监督对象特点,制定个性化监督清单,真正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中。其他相关部门要依托协调联动机制,适时进行现场调研、定期调度,对日常监督成果进行评估,共同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完善日常监督工作。

  加强长期监督

  按照市纪委要求,在6月中旬、7月中旬分别形成试点工作“写实”报告,8月中旬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纪委。认真研究监督检查结果和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原因,总结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党组织立行立改、集中整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立体化压缩腐败空间,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做深监督“后半篇文章”,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单位,要像巡视巡察那样适时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被监督单位前紧后松、虎头蛇尾,表面认账、虚以应付,就事论事、抓不住根本,推动从惩处发力到监督生威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