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9-06-17 16:22    来源: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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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以夯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基础,实施“监督的再监督”,结合工作,制定方案,在全区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为做实做细做好日常监督,提高监督效能,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一、建立“五项”机制,靶向精准监督

  立山区纪委监委要求各监督部门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成效评估、长期推进四方面,梳理和建立健全责任主体制,建立监督有力的监督监察“五项”机制,即建立日常跟踪了解机制、建立即时发现问题机制、建立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评估问效机制、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将履行监督职责与落实“三转”要求统一起来,明确“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监督结果”,切实加强正确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定位,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

  二、细化监督职责,明确监督内容

  日常监督试点工作由区纪委监委统一领导指挥,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推进。精到细处,践在实处,将监察监督内容具体化,从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公权力行使情况;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工作落实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发展党员情况;对属于监督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监督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情况;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情况;廉洁从政从业、秉公用权情况;履行职务过程中有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坚守道德操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作为切入点进行监督检查。各监督部门积极构建相互协同、整体推进,在全面监督上求实效,达到合拍、合力、合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筑牢监督根基

  为做好日常监督试点工作,立山区纪委监委成立日常监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紧盯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点、抓实关键环节,统筹谋划推进,加强协调联动,及时跟踪指导。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创新导向有机统一,推动党委(党组)落实监督主体责任,狠抓薄弱环节,构建“立体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既防止监督发散,又防止监督缺位,营造监督与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结合实际,大胆进行“自选动作”,创新方式方法、措施载体,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落实落地,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