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2-11-29 14:39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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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鞍山市协商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发展信心,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的社会氛围。会上,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开展情况,并向与会企业发放了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显示,95.6%的参会企业认为鞍山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满意度为历年最高。

近年来,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答卷意识,着力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秉持“诚信”价值准则,构筑“至诚守信”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市委《持续净化政治生态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政府失信、拖欠账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等问题,督促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和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深挖彻查“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五个方面权力运行对营商环境的破坏行为,推动各类资本机会平等、公平进入、有序竞争。

强化“担当”行为标准,构筑“勇毅笃信”的营商环境。切实把提高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贯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各环节和全过程,坚决纠治打折扣、搞变通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形成“领导为干部担当、机关为基层担当、政府为企业担当”的生态链,稳妥规范查办涉企案件,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倡导企业遇到问题“找工商联、找纪委监委、找‘12345’平台”,畅通诉求表达解决渠道。

坚守“廉洁”底线要求,构筑“亲清互动”的营商环境。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职务影响,索取和接受企业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取礼金礼品礼卡,违规借贷放贷、违规理财、贪污贿赂、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坚决清查地方国有平台政商不分、政商综合体“类门阀”等现象,督促落实“十五要”正面清单与“十二不得”负面清单,构建更加和谐、更加阳光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的行动目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深层次解决破坏营商环境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截至10月底,共发现并督办解决营商环境问题7113个,清偿违约拖欠各类账款7.2亿元,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247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147个,推动拨付逾期执行款2.96亿元;立案查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345件,处分394人,留置23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有效解决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