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激浊扬清护航振兴

——2022年鞍山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3-02-17 16:22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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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以全方位监督深层次净化营商环境、全方位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全方位推进数字纪检监察建设“三条主线”为牵引,以审查调查组组长、谈话精兵、大数据人才“三项培养计划”为载体,以全员报告周计划、全员晾晒成绩单、全员谋创新“三个全员”为推动,以忠诚无我、干净无私、担当无畏“三项教育”为保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忠诚履职之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抓实抓深抓细政治监督,紧盯地方国有平台领域腐败、寄生性腐败、党员干部圈地建豪宅、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格监督执纪执法,严肃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协助市委制定《鞍山市持续净化政治生态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动12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系统观念净化政治生态、激活干事状态。强力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推动解决破坏营商环境问题9807个,立案596件,处分615人,移送检察机关27人,助力打造“鞍心”营商品牌。紧盯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政治监督,推动77个具体问题全部实现集中整改目标,以实际成效向省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持每半年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覆盖开展对市直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政治监督谈话,推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坚决纠治“四风”,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重点纠治妨害党的事业、削弱群众基础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2起,处分298人。整饬信访矛盾化解中的作风问题,对信访责任落实不力的327人给予追责问责。加强对“12345”平台诉求办理情况跟进监督,跟踪问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不满意诉求。全面推进“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发布信息25.57万条,群众常态参与监督活跃度30.62%,实现用公开防腐败、促公正、赢民心。坚持风腐一体纠治,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三轮725件检举控告件全部办结,群众满意度80.4%。统筹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商品房未能办证等民生领域15项重点问题专项监督,挂牌督办20件民生实事。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伞”“渎”问题线索,切实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恶必惩,统筹案件数量、质量、分量,统筹硬件、软件、案件,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把存量清除掉,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严肃查处崔鹏、杜兴保、王明奎等一批有影响力的腐败案件。持续深化金融、政法、国企等重点领域反腐,严查金融“蛀虫”、粮仓“硕鼠”、政法“毒瘤”。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629件,处分2917人,移送检察机关80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拍摄《路霸交警》等警示教育片,协助市委召开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营商环境警示大会,开展住建等重点领域“警示教育月”活动、政法系统“七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推动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347件,建章立制200个。做深做实做细廉洁文化建设,开展2021年度“清风干部”选树活动,推进“廉洁评书”创作,开展“清风鞍山”廉洁文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持续用好“鞍纪说事”公众号、“廉洁鞍山”抖音号等载体,推动廉洁文化深入群众、深入家庭、深入人心。

推动巡察监督纵深发展。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开展三轮市委巡察工作,对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党工委进行常规巡察和开发区腐败问题、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经济体量较大、人口数量较多的12个乡镇和12个街道进行提级巡察。紧盯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19个党组织和第二轮巡察10个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全面评估,向15个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下发巡察整改建议,督促推动全市29家有行政执法权的市直部门系统整改“不履职担当”等重点问题,以点带面放大巡察效能。以省委巡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引领,完善巡察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制度机制12项。深化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格局,从确定巡察对象和安排巡察组、制定巡察方案、巡察时间节点安排、问题线索移交等方面对各县(市)区进行指导,推动县(市)区巡察机构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

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成效。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务会会议议事规则》,规范派驻机构议事程序。调整优化市级派驻机构设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单独派驻,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有效推动派驻机构规范履职、正确履职、全面履职。坚持以大数据赋能纪检监察工作,深化大数据监督、办案“双轮驱动”。开发信息查询平台,广泛应用“数战宝”数据分析系统,统筹推进“智慧看护”“智慧案管”“智慧审理”“电子廉政档案”系统化建设,推动由传统办案模式向智慧办案模式拓展。做深大数据监督,开展全员建模活动,研发“惠民监督宝”等软件,丰富“嵌入式”监督路径。全年通过大数据监督发现问题线索224个,立案174件,处分327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制定《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构建全流程制度规范体系。巩固积案清理成效,严控“三类问题”发生。高效建成韩家峪留置场所,常态化抓好留置场所和“走读式”谈话安全,实现安全“零”事故。

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检监察铁军。坚持政治引领,结合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三项教育”,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查摆自身问题短板、砥砺党性心性。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传承雷锋精神,凝聚榜样力量,学做岗位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看齐模范、入列先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有3个集体和19名个人荣获全国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和嘉奖。做好练兵练将,制定“三项培养计划”,举办“鞍纪讲坛”7期,促进机关干部开展业务交流和思想碰撞。扎实开展“三个全员”活动,坚持一周一计划、一月一晾晒、一月一次创新会,“干部谋事、部门担当、基层比拼”的“担当生态链”加速形成。加强自我约束,全力推进特约监察员规范履职,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贯通自律与他律,促进监察干部自觉做到公道公平公正用权、廉洁干净规范用权。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在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前,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为鞍山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率先突破、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