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服务“两手抓” 鞍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21 15:59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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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部署,把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作为重点战役来打,高站位谋划、全方位推进、工程化落实,解决了一批制约全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

心贴心护航,联系企业“零距离”

企业是经济运行的“毛细血管”,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事关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能否首战告捷。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查堵点,走访民情查痛点,跟踪问效查断点,既当“监督员”又当“服务员”,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对接“12345”平台、“无差别受理”信访举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综合运用职能部门反馈、明察暗访,推行“e码监督”,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实现问题“大起底”。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先后召开11场企业家座谈会,筛选500家各类企业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聘请236名市场主体负责人作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组织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千人走万企”活动,实地走访企业3500余家,发放纪企联系卡近4000张,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督促解决政策诉求等问题216个,以下看上推动源头治理。

点对点监督,打好治理“组合拳”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针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营商环境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小鬼难缠”“中梗阻”等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室组”联动、“联组协作”,综合运用走访调研、体验式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2022年,全市共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9929个,督办解决9807个,办结率98.8%,满意率99.1%。深入开展招投标不公、中介秩序乱象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拖欠各类账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法院案件执行难等专项治理。监督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清偿各类账款13.5亿元,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389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217个,推动拨付逾期执行款3.77亿元。

市纪委监委不断完善“纪营”“纪督”“纪线”“纪信”监督机制,强化以制度创新、机制优化破题,形成监督合力。市委巡察办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监督工作重点,对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深入查找利用手中权力干预、影响经济活动,搞权钱交易、设租寻租等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发现政府承诺不兑现、提供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不到位等问题33个,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惩治防贯通,一体推进“三不腐”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损害营商环境、侵害企业家权益的问题“零容忍”,开设营商环境信访举报专区,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起底,对重点问题线索领导包案、提级督办、优先核查,从严从快查处。2022年,全市查处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96件,党纪政务处分615人,组织处理133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

在从严查处的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身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通报曝光,深化以案促改。2022年,全市共通报曝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43起,累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77份,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以案促改152案次,完善制度规定103个,推动职能部门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既从严查处、强化纪法约束“力度”,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体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温度”。市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022年,全市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不实举报122人次,推动形成领导为干部担当、机关为基层担当、政府为企业担当的“担当生态链”,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