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深化以案促改 做好“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5-19 14:34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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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持目标、问题、效果“三个导向”,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取得积极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28份,开展以案促改33起,涉案人员48人,堵塞制度漏洞5个,督促完善制度27项,着力推进“三不腐”一体建设,涵养净化政治生态。

坚持贯通“三个责任”。抓牢主体责任。市委带头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围绕陈志刚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召开全市各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21次,受教育人员3500余人。抓牢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以案促改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链条,统筹内设机构力量,实现案件剖析、教育警示、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监督检查无缝衔接、常态推进。抓牢具体责任。压紧压实案发单位党组织的具体落实责任,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问题剖析、警示教育、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并对以案促改成效进行抽查检查,推动以案促改走深走细走实。

坚持做好“四篇文章”。做好分析文章,找准问题靶向。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及时向发案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开列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1份,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2项。做好警示文章,筑牢思想防线。摸索总结出“三会两书一公开”警示教育模式,围绕反面典型素材,拍摄《贪蠹》《永不停歇》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观看辽宁“清风传家故事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变大水漫灌教育为精准滴灌教育,增强警示教育合力。做好预防文章,监督挺在前面。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招投标、中介秩序、粮食领域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约谈发改、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整改落实。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四风”等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或监督检查。做好回访文章,坚持治病救人。既抓“面上”以案促改,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又抓“点上”以案促改,通过采取谈心、结对、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持续关注犯错误、受处理的干部,体现监督工作的温度。今年以来,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批次28件29人,开展跟踪帮助1555人次。

坚持抓好“三项整改”。新发案件及时改。坚持“一案一整改”,对2021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查处的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全部要求开展以案促改。及时向发案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对发案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重点领域专项改。围绕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微腐败”、年轻干部监督等任务,一体谋划、统筹推进,筛选政法、金融、国企、粮食、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持续释放叠加效应。共性问题统一改。根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以案促改,突出整治重点,求实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