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正确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定位 稳步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
自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以来,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监督挺在前面,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有效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摸底调查,掌握准确资料
建立健全所属8家区直机关部门、4家国有企业的廉政档案,详细了解被监督单位人员组成和组织结构,收集整理了《监察对象情况统计表》,进一步明确监察范围。根据区纪委监委制定的“共性监督清单”,定期对日常监督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结合被监督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实际特点,制定排查廉政风险“个性监督清单”,主要内容包括监督项目、监督方式、完成时限、监督结果等,明确了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谁来监督的问题。
实时跟踪了解,推进工作进度
深入一线与基层工作人员座谈形式了解各基层单位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与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工作交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通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了解其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度,查看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关注各单位“三重一大”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实地检查和查阅相关制度资料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反馈意见,跟进整改效果。
依托专项整治,狠抓贯彻落实
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各被监督单位涉及4个方面20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排查存在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实效。在法定节假日和中(高)考结束后等腐败高发节点,对各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和提醒,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与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参与区纪委监委联合检查组,对9个街道办事处、4个国有企业、6个区直部门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差旅费、补助发放、私车公养、“吃空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21条。
注重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督促各被监督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人员观看《反腐利剑》警示教育片,整理心得体会,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了解身边一个个鲜活的违法违纪案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切身体会到背离党的宗旨,放松党性修养,面对诱惑不能保持操守,最终将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真正做到用身边人身边事来警示自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