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12-29 14:29    来源:鞍山市岫岩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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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鞍山市岫岩县开展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并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岫岩县委对巡察结果进行了充分运用,要求全县各单位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政府诚信、工作效能、工作作风、担当负责、规范权力运行”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条制度整改方案,副科级以上干部逐条查摆问题。截至9月末,全县33家涉企单位完成了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方案报送工作,共制定巡察整改措施217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百余次,个人查摆问题报告6百余份。

  岫岩县委、县政府通过巡察成果的运用,制定出台了《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商交往负面清单(试行)》,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定位,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抓监督,治理慢作为的“盲点”。利剑出击,积极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岫岩县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与管理办法》,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20人,随时受理特约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对岫岩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力整治机关“衙门作风”“中梗阻”问题。抓整治,打通不作为的“堵点”。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巡察组,共编制目录清单、办事指南85项,取消调整行政权力6项,清理涉企收费15项。抓案件,清除乱作为的“痛点”。制定出台了《岫岩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建立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纵向贯通、配合联动、分级负责、高效办结”的投诉受理机制。全县下大力气整治影响、干扰、甚至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特别是对于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种摊派和向企业伸手的各种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重拳打击,为企业发展清壁除障、开路护航。目前,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与此同时,岫岩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行承诺审批制,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加快诚信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诚信政府的决定》,加大对政府失信行为的整治力度,真正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实行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120项、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指南9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2项,坚持用政务的“公开指数”,换取企业的“发展指数”和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