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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发布时间:2023-06-26 11:18    来源:朝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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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朝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中,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朝阳县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学习省纪委监委2023年“一号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呼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广泛转发宣传;成立组织机构,建立“一把手”每月调度机制,成立“万件清理”监督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会,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制定行动方案,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的任务分工》和《朝阳县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任务分解表》,压紧压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责任,细化纪检监察机关各部室(组)工作任务。

深入挖掘线索,拓宽来源渠道。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布《关于开展破坏营商环境专项信访举报受理的公告》,公布来信地址、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在全县范围内设立营商环境问题举报信箱30个,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与“12345”政务平台、巡察机构、司法机关等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整合监督合力,积极受理反映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权力运用等信访举报,为企业、群众反映问题诉求提供绿色通道;开展常态化走访企业活动,通过调研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企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解决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类问题。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检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推动各类监督融合贯通、同向发力。开展日常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开展随机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共发现破坏营商环境类问题10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靶向精准监督,围绕八项监督重点内容,紧盯重点领域和行业、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关键环节,聚焦“关键少数”,开展精准监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领导包案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快速核查机制。截至目前,省纪委监委交办的两批营商环境“万件清理”问题清单中的47件问题,已办结4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