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喀左县纪委监委坚持多措并举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9-05-14 15:45    来源:朝阳市喀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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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朝阳市喀左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以促进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为中心,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新局面。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自2018年12月朝阳市委下发《朝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后,喀左县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结合喀左实际,在市纪检监察十条举措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喀左县纪委监委支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十二条规定》,从履行保护发展职责、深入推进政策落实、准确把握纪法尺度、监督涉企服务工作、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规范审查调查行为、打击恶意不实举报、慎用留置相关措施、注意维护企业声誉、健全落实联系机制、探索设立监督机构12个方面,明确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营造民营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

  建立健全企业监督机制,发挥民营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双重”监督作用。帮助企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喀左县纪委监委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踏踏实实做好前期试点工作。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到试点企业,就企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一事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会上研究决定在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设立纪检监察部,规模较小的企业设纪检监察员,无党组织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监督员。由县纪委监委牵头,重点帮助上述企业研究制定了公司监察部的相关制度,确定了监督机构重点监督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在民营企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增点扩面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经过县纪委监委的指导和督促,全县33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均已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在有党组织的12家民营企业设立了12个纪检监察部,设部长12名,委员22名;在无党组织的21家民营企业,设立21个纪检监察室,设21名纪检监察监督员,并以公司名义下发任职文件。目前,上述企业均达到了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账、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的“五有”要求。

  落实服务企业发展要求,构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长效机制。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发展要求,强化跟踪督导,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工作取得实效。4月1日,喀左县纪委召开常委会,重点研究了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推进工作。会议通过了《喀左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服务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建立了由纪委书记负总责,副书记、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工负责,委内13个科室及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联系民营企业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责任单位要定期走访民营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联系卡等多种方式,全方位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困难,形成企业存在问题清单。纪检监察机关将建立服务企业发展问题台账,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促进涉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了方便企业随时反映困难和问题,喀左县纪委监委专门制作了120个服务民营企业联系卡牌和200余张服务企业联系卡。截至4月末,喀左县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对接企业120家,收集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40条,其中涉及资金短缺问题占比52.5%、技术人才短缺问题占比20%、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占比17.5%、道路交通问题占比5%、其他问题占比5%。经过县纪委监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目前,已先后帮助5家企业解决了返还土地出让金、申报项目资金、招聘技术工人困难等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