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 形成工作合力
朝阳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工作组统筹规划,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工作组案件查办与监督指导职能,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注重监督监察,明确监督指导职责。成立监督指导建平县工作小组和监督指导市直部门工作小组,通过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督促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监察建议、设立监督干部廉政档案、出具廉政审核意见等多种方式,开展联系指导建平县和市财政局等9家市直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监察工作,重点监督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纪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聚焦案件查办,明确审查调查职责。成立案件查办小组,主要负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监察建议工作。针对部分组员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经验不足的特点,提出“以老带新、业务传授”的工作思路,明确资深案件审查调查员与实践经验不足人员组合搭配,共同参与审查调查工作,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新人积累工作经验、掌握工作技巧,增强组内审查调查工作力量,提升案件查办能力。
强调运转保障,明确协调保障职责。成立综合协调小组,负责组内文件收发、印签管理、文字综合、信息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对接委内各部(室),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对接企业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党建党务工作等。目前,综合协调小组已制作问题线索处置、文件收发、组内印签使用登记、服务企业发展情况等工作台账,正在建立组内工作纪律、案件管理、组织学习等制度,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确保工作组流畅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