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精准运用监察建议 为国家挽回损失11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1-09-14 10:44    来源:朝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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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明细里有独生子女费,跟咱们了解的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情况不符,这个再详细核查一下……”

  近日,朝阳市朝阳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在核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时发现,有某镇工作人员存在违规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情况。捕捉到这一信息后,核查组迅速对该镇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责成本协作区内五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分别对所在乡镇进行自查。经查,发现个别乡镇干部也存在违规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情况。

  以点带面,朝阳县纪委监委迅速向县财政局提出监察建议,并由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清理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独生子女费和特殊岗位津贴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对违规领取独生子女费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随机抽查各单位落实情况,对敷衍了事、漏报瞒报的坚决予以处理,形成高压震慑,促使各单位做到真查实报。

  经过为期半个月的行动,发现全县共有94家单位存在干部违规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问题,涉及全县财政供养人员710名。朝阳县纪委监委责成县财政局收缴违规领取的独生子女费,对金额较小的从工资款中直接扣除,当月工资不够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到县非税大厅自行缴纳。

  此次独生子女费清缴行动,朝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精准运用监察建议,以问题为导向,直击制度漏洞,并全程监督整改落实,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履职的同时,全力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截至目前,全县共收缴违规领取金额11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