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坚持“五个强化” 对非法采矿等“三类问题”形成追责问责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23-08-02 15:45    来源:朝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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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非法采矿‘三类问题’中失职失责以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截至目前,对非法采矿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132人,留置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38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进展缓慢问题立案9人,组织处理1人。”近日,朝阳市召开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情况新闻发布会,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朝阳市纪委监委强化高位推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委主要领导担任工作专班总指挥,多次深入基层督导推进、听取汇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工作专班具体抓的一体推进体系;强化全面摸排,直击一线,紧盯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对涉矿企业、矿山、违法乱占耕地、“大棚房”等实地走访50余次,压实严抓严管矿山安全责任,防范各类矿山安全事故发生,督导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确保全面排查到位;强化协同联动,抽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采取“驻点式集中办案”,对所有问题线索集中初核、分头交办,与巡察机构、公安机关、自然资源部门实行“一案三查”,“行、刑、纪”三方联动,落实同步办案机制,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强化精准问责,围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问题和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进展缓慢问题,对矿产执法“应发现未发现”“应立案未立案”“大案小查”及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超期等问题进行精准问责;强化“以案开路”,充分发挥大数据穿透作用,聚焦被调查对象的职务层级、分布领域、问题类型,通过对现有留置案件循线深挖、重点线索分析研判,迅速查办一批影响大、有分量的典型案件,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分量“三量统一”,以强有力的案件查处督促履职担当。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朝阳市纪委监委先后对建平县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牟立杰、北票市章吉营乡松树营村党支部副书记祝宪廷、喀左县中三家佳源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自增等15人采取留置措施。上述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涉及矿产执法等关键环节,反映出矿产资源领域监管缺位、内外勾结、靠矿吃矿、执法不严等问题,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收受贿赂、心存侥幸、积习难改,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知法犯法。“我们将在做好‘三类问题’监督工作的同时,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全力遏制‘三类问题’中失职失责以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朝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以纪检监察硬约束保障专项整治取得真成效,坚决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全市形成追责问责高压态势,为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纪检监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