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以“三化三权三抓”高质量推进“阳光三务”

发布时间:2022-12-07 14:35    来源:朝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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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纪委监委将全面推行村级“阳光三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坚持“三化三权三抓”,周密部署,高位推进,精准监督,推动“阳光三务”提档升级,力促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突出“三化”,推动“阳光三务”落地生根。通过推行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建设,做到明晰职权、规范用权、阳光晒权。一是推行“阳光三务”规范化。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行“阳光三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监督检查方案,对公开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事项统一进行明确。二是推行“阳光三务”具体化。依照全省推行村级“阳光三务”指导口径,督促各县(市)区制定完善“三务”公开指导目录,并结合地区实际、县情民意等科学制定“三务”公开内容,细化到具体科目,确保“三务”公开全、群众看得懂。比如,北票市结合地方实际、群众需求,在村、社区“三务”公开基础目录中增加了2项党务公开内容,分别是党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及完成情况、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三是推行“阳光三务”常态化。建立“领导小组统筹抓总、纪委监委督导协调、县乡村具体落实”的常态运行工作机制,形成“周提醒督促、月协调调度、季监督检查、定期全市通报”的工作模式,保障村级“阳光三务”工作常态有序高效推进。截至目前,全市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发布“三务”信息18.3万条,其中党务信息3.8万条、村(居)务信息8.4万条、财务信息6.1万条,确保村级集体资产“家底清”、干部“箱底明”、群众“心底亮”。

保障“三权”,推动“阳光三务”走深走实。通过保障村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群众活跃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实现“阳光三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一是保障知情权,提升活跃度。针对农村人口结构现状,督促县级纪委监委以及乡村干部主动走访,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日常防疫等工作深入田间地头、集贸市场和村民家中,指导村民关注“辽宁阳光三务”平台,掌握查询浏览“三务”公开的具体操作方法,让“三务”公开由“线下”定点阅读转为“指尖”随时云读,使得村民触屏点击便知村里大事小情。同时做好线下全面公开,保障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的知情权。二是保障表达权,提升参与度。针对以往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各地重要村级事务决策“一言堂”等现象,督促各村凡属惠农政策落实、村级集体重点工程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征地租地补偿等涉及村集体、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进行,在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阶段,全面实行“阳光票决”,充分保障村民的表达权。三是保障监督权,提升满意度。高度重视群众的问题反馈和预警处理工作,充分发挥“辽宁阳光三务”平台“问题反馈”功能,要求各地对村(居)民提出的疑问或建议,定期及时进行回复,积极回应村民的诉求,化解可能发生的矛盾。截至目前,全市“辽宁阳光三务”平台达到全覆盖,注册用户77万余人,反馈问题处理群众满意度达99.5%。 

坚持“三抓”,推动“阳光三务”提质增效。通过抓重点、抓监督、抓问责,实现推行“阳光三务”全链条发力,确保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抓重要事项公开。抓住最关注、应知晓、最需要的内容,做到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补贴发放、收益分配、工程建设等重要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将省市县乡出资建设的公益性、经营性等各类工程项目作为重点内容公开,逐步实现公开事项全面、深入、完整“全景式”公开,增强了“三务”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和时效性,真正做到让村民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二是抓跟进监督检查。聚焦“三务”公开重点任务,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实行“室地”联动机制,采取“末端工作法”,通过调研座谈、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对“阳光三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倒逼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目前,市纪委监委对全市乡镇场街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县级纪委监委对辖区乡镇全覆盖督导检查均在2轮以上。三是抓严肃追责问责。压实村级“阳光三务”主体责任,对工作不落实、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严肃批评,督促立行立改;对拒不整改、拒不公开、虚假公开、公开不到位等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针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督办函和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完善机制,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