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创新举措打造“亮点” 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朝阳市建平县纪委监委始终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聚焦问题导向,强化使命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构建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助推审查调查工作。实行“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委内6个纪检监察室,每个室联系1至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至6个乡镇纪委、1至2个综合部室,以纪检监察室为中心,凝聚全系统力量,统筹调配办案人员,指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对疑难复杂案件抽调业务骨干攻坚突破,提高办案质效。在今年开展的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室组地”协作办案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建平县第一轮、第二轮“微腐败”交办件共265件,立案64件,处分及组织处理143人,全部办结。
大数据助力监督,破解执纪审查难题。从纪检监察室选择6名办案骨干任大数据分析员,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办案人员运用“数战”思维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关联问题的能力,让大数据为办案赋能。在查办某重点案件时,通过“数战宝”分析碰撞,收获重要线索,为案件突破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
推深做实“乡案县审”工作,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高案件质量,建平县纪委监委印发《建平县“乡案县审”工作暂行办法》,案件审理室对乡镇纪委移送案件及时收案登记,由专人对主体身份、程序手续、证据调取、案件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形成阅卷意见,及时反馈并指导补证;补证后再次移送审理,形成审理报告初稿,经审理小组讨论后形成审理报告终稿,并由分管领导签批;乡镇纪委根据审理报告履行处分程序。通过“乡案县审”,乡镇纪委办案实现查审分离,使委内自办案件和乡镇案件统一了审理标准,案件质量不断提高。2022年“乡案县审”171件次,占审理案件总数的30%,提出补充调取主体身份材料19处、补充证据材料98处、纠正定性13件、纠正不正确条规3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