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三部曲”推进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30 13:25    来源:朝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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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朝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第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派驻”作用,奏响党风廉政建设“三部曲”,扎实推进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奏响预防前奏曲

  纪检监察组5人分赴4家驻在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提醒520余名监督对象以案为鉴,认真开展对照整改,撰写心得体会,时刻提醒自己,要在工作中坚定信念,树立正气。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约谈提醒各驻在单位党组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10余次,要求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承担起第一责任,守住政治“底线”、不出纪律“红线”,把好工作的每一道关口。与各驻在单位建立微信工作群,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9则,转发廉政警示教育语录30余条,警示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守纪律要求。

  大力加强监督执纪,奏响诊疗进行曲

  监督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8次,提出工作建议11条,严明廉洁纪律5次。开展党风建设、脱贫攻坚、涉农项目和资金等专项监督检查4次,提出合理化建议3条,整改意见4条。突击纪律检查15次,发现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串岗、工作时间看无关视频等问题人员13人,责令其深刻检讨并上交书面检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以纪律为戒尺,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不断完善建章立制,奏响规范协奏曲

  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建立健全情况互通、列席会议、工作报告、个人事项报备、廉政谈话、廉政档案等工作机制,搭建与驻在单位的沟通平台。各驻在单位积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等制度,重大事项自觉向纪检监察组报备,重大会议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有力地推动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并通过严格执行制度,促进了会议、档案等工作管理精细化,保障联系畅通监督高效。向驻在单位发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履职守则》520份,不断规范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