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严格把好“四关”抓实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9-06-24 16:07    来源:朝阳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朝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建设,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管控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全力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严把时限关,做到快速处置

  建立问题线索监管制度,责成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登记、管理,适时督导办理处置进度。根据问题线索处置时限要求,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安排工期,明确办理时限及有关要求。建立谈话函询到期提醒制度,核查组要提前5个工作日,电话提醒谈话函询对象按时提交说明材料,保证线索处置进度。严把证据关,做到合法取证。坚持实事求是,以充足的证据为依托,以证据与证据的相互佐证为重点,还原事实本来的面目,查明真相。严格履行证据收集审批手续,办案人员不得超越批准范围开展谈话、取证等。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证据,杜绝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对开展谈话、讯问、收集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杜绝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保障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鉴别证据及采信证言、当事人陈述和说明等,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严把安全关,做到履职尽责

  重视办案安全教育,经常组织组内成员开展业务学习活动,做到每名成员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技能。加强案前安全教育,在办案前,组长都要与具体办案人员进行办案安全教育,强调保密纪律、人员安全、证据安全以及应注意的其他安全问题,打好预防针,防患于未然。加强案件监管,由组长亲自挂帅,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坚决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严把审理关,做到合法量纪

  坚持审查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原则,成立两人以上的案件审理组,采取集体审议、民主讨论的方式,全面开展审理工作。重点抓住证据鉴别、证据链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程序、报批手续等内容进行审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重新审查调查;对证据链不完整需要补充证据的,指出问题所在,退回补充审查调查。坚持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原则,严格依照违纪构成,全面、联系分析案情,仔细对照党纪条规准确定性量纪,做到严格、精准、安全执纪。年初以来,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共受理举报问题线索12件,已核查了结6件,其中立案1件,均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