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严抓纪律 惩治危害群众利益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1-10-12 16:05    来源:大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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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大连市普兰店区通报一起低保领域典型案例,该区同益街道蒿房社区董某违规享受城镇低保待遇近10年,多名党员干部因此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020年4月,普兰店区纪委监委在扶贫专项督查中发现,董某于2009年申报低保并通过,当时的申报理由是“夫妻离异,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和两个孩子就学需要抚养”,可是董某的大女儿当时已持有失业证,并且档案中还缺少董某相关医疗证明。她还于2017年9月在普兰店城区购买一套商品房,这些情况都明显不符合低保申办政策。

  “低保审核程序非常严谨,为什么还能畅通无阻层层过关,这样吃低保,老百姓怎么看,一定要深挖彻查!”区纪委监委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经查,村(社区)、街道民政部门、区民政局三级监管将近10人审核审批,哪怕有一人对此事尽职尽责也不至于董某违规享受近10年低保。这其中,有的干部没有原则,仅仅一句“打过招呼”就无视申报材料是否合规,更有干部履职走“过场”,对职责之事浮于表面,该进的“家门”不进,该调查的事情不查,甚至低保户财产核查报告摆在面前都懒得看一眼,这种不实的工作作风,致使“申、办、审、批”全链条层层失责失守。

  按照普兰店区纪委监委的相关建议,同益街道全部低保户启动重审,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2020年6月,董某的低保待遇被取消。事后,相关责任人梁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撤职;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某、盛某也根据违纪情节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去年以来,普兰店区纪委监委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由区纪委监委统筹,各街道纪工委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聚焦扶贫攻坚、扫黑除恶、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区纪委监委围绕群众急难愁盼主动出击,变上门举报为主动下沉查找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一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监督难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

  针对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地区,普兰店区纪委监委集中时间、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三轮“蹲点式”监督调查,着力解决一些街道政治生态恶化、一些村(社区)“两委”班子软弱涣散和群众缠访闹访等突出问题,共立案4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为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