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沙河口区:轮值驻点监督 为监督单位“把脉”“开方”

日前,大连市沙河口区纪委监委将制发的3份《廉情抄告书》送到了分管区级领导手中。该书综合反馈了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轮值驻点监督评价意见,指出了监督单位党组在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上还不够彻底、个别领导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还不强等16项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
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创新派驻监督模式载体,沙河口区纪委监委探索制定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从监督内容、方式方法、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方面深刻总结提炼日常监督经验做法。其中,在方式方法章节中详细列明了轮值驻点、双向通报、定期会商等10项监督工作方式,对每项监督的时间节点、监督方法和权利义务进行详细规定。
“在保证监督单位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我们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深入监督单位与干部职工一起办公,通过个别谈话、列席会议、走访调研、查阅资料、调阅巡察整改材料等方式,对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民主集中制、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深度检查。”沙河口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通过轮值驻点监督,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能沉下去、近距离为监督单位“把脉”,找到“病灶”,开出“药方”。
驻点监督结束后,监督检查组通过“两函两书”、整改约谈、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及时向驻点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并以廉情抄告的形式将问题反馈给分管的区级领导,督促驻点单位整改落实,以《廉情回告书》反馈整改结果,形成派驻日常监督工作的“闭环”。
“通过嵌入式、贴身式的驻点监督,有效解决了此前派驻监督内容发散、不深不细等问题,实现派驻机构从‘监督什么’到‘如何监督’的跨越,切实提升派驻日常监督质效。”沙河口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
驻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沙河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完成对区人民法院党组、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的驻点监督,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调阅班子、支部会议记录、会计账簿等18个方面材料180余份,发现各类问题16项,制发《廉情抄告书》3份,督促监督单位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从源头上抓好廉政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