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用好四招” 推动安全大检查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1-11-09 09:53    来源:丹东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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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丹东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灵活运用联合监督、伴随监督、案例警示、下发提醒函等方式,有效督促市应急管理局等被监督单位深入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大检查工作走深走实。

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深入了解核实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用好“联合监督”,推动同向发力。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共同查阅局内5个督导检查组的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分别与相关分管领导及矿山科、制造业科、法规科、行业协调科等负责人逐一进行谈话,了解核实工作进度。开展“联合监督”,一方面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对本单位业务分工熟悉、召集联络方便的优势,一方面有效督促机关党委履行好自身监督职能,积极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形成同向发力的良好态势。

  用好“伴随监督”,有效发现问题。纪检监察组伴随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的安全生产督查组一同深入企业一线,有效掌握和推动该局对各县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督查检查;有效监督和核实该局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和通报的实际工作情况;有效发现并指出“检查方式与方案不符”“督导属地职能部门不够”“督查内容不够全面”“对发现的问题没有留底”等多个问题。

  用好“案例警示”,绷紧责任意识。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应急管理局认真汲取近期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特别是结合近期发生的多起燃气爆炸事故,围绕该事故中暴露的当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悬空”等问题,认真对照反思自身在落实监管责任上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通过“案例警示”使所属干部绷紧安全生产监管这根弦,以更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职责,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用好提醒函,有力促进整改。纪检监察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形成工作提醒函,发至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对“单”抓“药”,切实整改。同时,为避免提醒函“一发了之”,纪检监察组强化跟踪问效,明确要求及时报备整改情况,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甚至拖延的将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提醒函指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