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落实“首课首谈”制度 绷紧办案“安全弦”
丹东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始终把安全放在审查调查工作首位,严格落实“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坚持“无安全不办案”的理念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
组长为全组同志讲授安全首课
上好安全首课,筑牢安全防线。把安全教育作为“走读式”谈话工作前的第一课,把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其他审查调查安全相关文件的学习作为安全首课的“必修课”,将首课内容细化在谈话方案中。核查(调查)组组长召集办案人员提前开展案情安全分析预判,对办案程序、办案安全、办案纪律等进行再强调再提醒,力求对每一名谈话对象基本情况、性格特征、身体状况等“六必知”情况应知尽知,做细做实谈话前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明确领导首谈,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领导首谈制度,落实办案安全领导责任。坚持职务职级相适应原则,根据被核查人(审查调查人)的职务职级确定首谈领导。把安全首谈作为“走读式”谈话的第一步,严格履行谈话审批程序,执行谈话方案,填写谈话对象“走读式”谈话“六必知”评估表,按照“谁送来谁接回”的原则,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手续,填写陪送交接单,确保谈话对象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案件、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形成层层抓办案安全的责任机制。
转变谈话理念,注重教育感化。采取“制度落实+教育感化”的谈话方式,注重纪法贯通、情理结合,使执纪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转变运用“同志式”“帮助式”“挽救式”谈话理念,将谈话方式以“谈话”“询问”“讯问”转为“谈心”,将谈话双方关系从“对立”转为“互动”。注重从党性、情感等方面感化,使干部思想有触动,让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善意和诚意、关心和关爱,进而转化为积极配合的动力,自觉自愿配合调查。
年初以来,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立案15件,全部落实安全首课,其中执行领导首谈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