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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严防“带病提拔” 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发布时间:2023-08-09 16:19    来源: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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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同志3年内未发现有党纪政务处分和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且无在办问题线索。”近日,葫芦岛兴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在收到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后,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党纪政务处分等内容逐一筛查,如实出具了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是选准选好干部、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兴城市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精准把握政策界限,构建廉政审查“1+N”工作模式,由信访室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会审,层层把关,严格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廉政审查回复意见客观、准确、全面、充分,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品行、作风、廉洁“四关”,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

图为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等部门工作人员对有关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研判。

同时,兴城市纪委监委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实时对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情信息,关口前移,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效,为党员、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等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已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13批次3925人次,提出否定意见2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