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赵小莹被开除公职

发布时间:2022-01-27 08:09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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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鞍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监委批准,鞍山市千山区监委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赵小莹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赵小莹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