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洪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长利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2-01-26 20:00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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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沈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洪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长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长利简历
李长利,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2月参加工作。
1995.09--1997.07 辽宁省司法学校经济法专业学生
1997.07--1997.12 待业
1997.12--1998.08 沈阳市于洪区环境保护服务所工作人员
1998.08--2001.09 沈阳市于洪区环境保护服务所技术员
2001.09--2003.12 沈阳市于洪区环境保护服务所助理工程师
(其间:2000.08--2002.12在中央党校函授法律专业学习,取得大专学历)
2003.12--2005.06 沈阳市于洪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助理工程师
(其间:2003.12--2006.12在吉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学习,取得大学学历)
2005.06--2012.12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工程师
2012.12--2018.08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2018.08--2020.02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领导管理岗八级
2020.02--2020.12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洪执法 大队领导管理岗八级
2020.12--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洪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沈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