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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立足“监督的再监督” 精准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09-05 13:18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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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合作社采购蓝莓苗不集体研究便自行采购?利用乡村振兴资金修建大棚未履行完‘四议一审两公开’便独自一人操作签订施工合同?村集体石料出售后款项未收回也未挂账?”近日,抚顺市新宾县北四平乡北四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姜某因一系列违反民主议事规则及工作纪律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回村集体款项11750元。

随着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一小部分人便动起歪心思、打起小算盘,把“黑手”伸向乡村振兴领域,既影响政策落实,又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幸福感。今年以来,新宾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惠民补贴、涉农资金,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集体“三资”当成自己“摇钱树”以及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上大搞“一言堂”违反议事规则等诸多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共查处“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涉农补贴发放问题9个、惠民政策落实问题10个、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问题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曝光1人,收缴违纪所得18.19万元。

查处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县纪委监委认真梳理乡村振兴领域案件特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精准把脉、分类施策,针对县农业农村局冷链系统项目监管不到位、县教育局落实困难儿童减免政策有偏差、榆树乡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提出具体整改落实意见,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同时,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实地抽查、专人跟踪、“回头看”等方式,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建议真落、问题真改,以监督闭环推动以案促改见真见效。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依托“大数据+纪检监察”优势,持续利用“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和民生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规范公示公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及相关政策文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心关注的典型案例,我们将适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高压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