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多点发力做实精准监督

发布时间:2022-09-16 15:33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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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着力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坚持多点发力,做深做实精准监督,监督质效持续提升,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导向思维”。坚持目标导向,增强制定措施的可行性。在日常监督工作实践中始终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县域重大工作部署和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措施,突出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与业务工作的共同推进中不断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部署工作的针对性。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局,重点围绕主体责任内容、落实措施及实际效果,并结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等部门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效果导向,增强推进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明方向、抓重点,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责任担当,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多下功夫;严明纪律规矩,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高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拓宽“监督路径”。对基层“微腐败”“协同化”监督。聚焦基层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大力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结合“万件化访”行动,着力化解信访矛盾,对“微腐败”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定责、专班化推进,承办人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以事实为依据原则,每个案件必须经过“一核、二审、再核”核查流程。第一轮31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立案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3起,实名举报反馈满意率100%。对“小微权力”“数字化”监督。坚持“遇事找数据、工作用数据、验证靠数据”,努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构建“全县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推行“三务”公开工作,收集650余万条数据,依托民生资金查询机和“廉洁清原”微信公众号面向群众全部公开。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发现涉及低保资金、耕地地力补贴、水库移民扶持金发放审核等方面问题线索96件,立案8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营商环境”“实时化”监督。建立以监督、发现、查处、整改为主线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零延迟”查办制度,第一时间受理、查处扰乱企业经营秩序、阻碍企业发展的违纪违法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线索处置“绿色通道”,对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优先登记受理,快速分拨处置,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时限和纪律要求,定期调度案件办理情况,对久拖不决、查处不力的进行提级办理或挂牌督办。此外,创新开展“走进企业、服务基层”活动,深入22家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及时掌握和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将各级党组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述责述廉、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要内容,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明确“监督方式”。扎实开展民生领域重点监督。结合全省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以协作区为单位,对2013年以来司法领域人民调解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核实排查工作;紧盯在农村厕所改造过程中重复安装、只管建设不管维护、设计不考虑冬季等问题,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对近年来户厕改造工作进行入户摸排;在司法、教育、卫生及农村“三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立案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精准开展行业领域专项监督。紧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坚决整治安全生产工作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安全意识不牢、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8人,通报曝光1件22人;针对基层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等影响办证进展问题,督促县不动产中心将不能办证问题全面摸底排查,推动县政府下发《清原满族自治县解决已售商品房“不能办证”问题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加大督办力度,目前已为3371户办理产权证书。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结合春节、端午和中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强调纪律要求,谈话提醒168人次,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146条,检查重点场所105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联合县委督查办对各单位各部门精文简会等情况进行监督,压缩合并检查考核数量和频次,把为基层减负要求贯彻到党风政风监督、信访、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中,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