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强化监督治理 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3-03-10 13:33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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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小微权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延伸监督触角,织密小微权力运行“防护网”。为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每一个角落,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提升民生监督效果。在原有的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动工作机制基础上,深化“县—乡镇—村”三级联动,聘请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188人,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紧紧依靠群众监督队伍,积极探索“正风肃纪监督员+民生监督员+廉情监督员”“三员合一”的村级监督新模式。通过整合民生领域监督力量,及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确保民生监督紧贴时代脉搏、紧扣民心民意、紧盯热点难点,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紧紧依托清原满族自治县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和“阳光三务”平台,有效提升民生资金项目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推进民生资金项目监管规范化。持续深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乡村振兴等领域问题的监督,及时化解群众遇到的难点、疑点、堵点、痛点,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日常监督,推动重点任务“开花结果”。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统筹监督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围绕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重点监督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严肃查处利用工程建设、平台公司、公共资产管理、空壳公司搞腐败等问题。推动清原县所有乡村振兴相关部门自查自纠,组织各乡镇纪委梳理政策、项目、工作职能职责以及廉政风险点,实地走访查看,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倒逼责任落实,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见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针对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累计开展日常监督75次,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6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

深化专项整治,重拳出击清扫基层“微腐败”。以开展“微腐败”大清扫为抓手,聚焦基层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严把办结标准、立案标准,统筹办案数量、质量、分量,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举报、通报一批典型问题,以实际成效解决群众所需、所想。三轮“微腐败”大清扫67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实名反馈满意率100%。其中,立案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10人。乡村振兴产业是龙头,清原县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是否落地、惠农惠企政策是否落实、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等问题,结合“走进企业、服务基层”活动,深入产业发展基地,对责任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下沉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责任不落实、项目假落地、资金被挪用、监管不到位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抓好重点项目专项监督,做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加速快跑。

乡村振兴发展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清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紧盯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