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扎紧“四把笤帚” 清扫“微腐败”
首批万件“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抚顺市清原县纪委监委认真总结去年三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不足,再对标再发力,扎紧责、案、督、清“四把笤帚”,推动基层“微腐败”信访举报件“清仓见底”。截至目前,第一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29个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20人,收缴违纪所得5.55万元,为干部澄清正名13人次,群众满意率达100%。
以“责”为抓手 形成上下联动“一盘棋”
成立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实行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双包案”,所有案件全部包案到人,明确包案责任、办理标准、办结时限。结合“万件化访”行动、“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对基层“微腐败”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定责、专班化推进。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全程协调指导,推进案件办理,形成班子成员带头抓,包案责任人、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办的工作格局,构建信访举报办理上下联动、统筹推动、层层落实“一盘棋”。
以“案”为主体 严把高效处置“两道关”
承办人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以事实为依据原则,科学施策、精准处置,着力把好审查调查和案件质量两道“关口”。每个案件均经过“一核、二审、再核”核查流程,对照7项标准建立工作台账和报表,细化带案下访、实名反馈、匿名澄清通报等程序要求、审批层级,全过程留痕备查,把高标准、严要求融入执纪审查全过程、各环节。包案领导对案情随时调度,亲自指导案件查办,确保审查调查提质增效。同时,强化以审理倒逼案件查办质量的理念,对“微腐败”信访件事实、证据、定性、程序、量纪以及文书使用规范等情况进行全面把关,提出整改意见23条。
以“督”为关键 紧盯线索办理“三个点”
一督节点,将大清扫行动和各专项工作联动推进,建立信访举报件动态管理台账,实时跟进办理情况,及时提醒督办。二督重点,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会,分析研判重点案件,及时掌握痛点难点问题,找准关键点和突破口,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协调各方资源,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三督拐点,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制度作为纠治问题的拐点,跟进监督“微腐败”信访件查办后下达的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完善基层治理制度2项。
以“清”为根本 做好以案促改“四维度”
坚持办案、整改、治理贯通,惩处、监督、教育融合,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以“减存遏增”清矛盾,将“微腐败”大清扫与重复举报治理相结合,对纳入大清扫的“三多”信访举报优先查、重点查、深入查、提级查;以沟通清矛盾,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下访”,面对面反馈处理结果11次,化解信访问题1个;以治本清矛盾,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基层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纪法教育;以大数据清壁垒,依托“阳光三务”、民生监督大数据平台和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等工作,从老百姓最关心的资金、扶贫项目等入手,整合数据资源,全面推开“微权力”规范运行智慧监督模式,让基层“微腐败”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