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万件“微腐败”大清扫 县纪委监委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3-05-12 10:05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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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春,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的老董、老孙了却了一桩“糟心事”,拖欠多年的货款终于有了眉目。“心里头这疙瘩一下子就解开了。”老董、老孙的喜悦溢于言表。

2009年至2015年期间,县某技术开发中心因工程建设,拖欠民营企业资金一百余万元,老董、老孙多次协商未果,将其起诉至法院,由于该中心已再无可执行财产,事情久拖不决。无奈之下,老董、老孙向县纪委监委实名举报该技术开发中心。

就在今年,事情终于有了转机。该举报件被纳入万件“微腐败”大清扫中,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逐一精准核实,强化跟踪督办。通过多方调取资料,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并对解决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最终经过多方筹款支付了拖欠多年的119万余元货款,有效化解了信访问题。多年的心结得以解开,老董、老孙的心里终于敞亮了。

这是清原县纪委监委开展万件“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一个缩影。

万件“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清原县纪委监委认真总结去年三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经验做法,坚持再对标再发力,持续加压、统筹推进,上下联动、通力合作,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加快案件办理进程,推动基层“微腐败”信访举报件“清仓见底”。

清原县纪委主要领导深入群众进行“微腐败”大清扫问题线索收集

牢记工作职责,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群众诉求就是行动方向。年初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久拖未决的信访矛盾,将清扫范围逐步向县直部门、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更多领域拓展延伸,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万件“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反映基层问题的信访举报主要集中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三资’管理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上,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县纪委监委结合“万件化访”行动、“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对基层“微腐败”问题建立专项监督台账,全流程跟踪推进,采取“实时对接”的动态监管,实现线索来源“分得清”、反馈情况“一眼明”、办理进度“实时新”。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定期听取案件查办反馈进度,加强对审查调查中遇到问题的协调解决,实行“末端工作法”,下沉一线走访群众听取意见,“蹲点式”指导督办,有效避免问题线索一转了之、不管不问、把关不严等问题。

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微腐败”。通过对基层腐败问题分析后发现,其产生的重要原因就是基层权力不公开、不透明,导致不能对基层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为此,县纪委监委将“微腐败”大清扫与“阳光三务”相结合,持续加大对公开情况的再监督,以公开解民疑、以公开化民怨、以公开防腐败。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村(社区)“三务”方面内容的信访举报,督促办案科室从严从快优先办理,充分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正风肃纪监督员工作积极性,全程参与到“阳光三务”日常监督工作中,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同时,以监督责任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地,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不断压实各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助力公开工作提质增效。通过全方位宣传、规范有序公开、精准常态监督,有效遏制“微腐败”的发生。年初以来,全县累计公开党务信息1201条,村(居)务信息1465条,财务信息2884条。

再反馈再化解,力争让群众“称心满意”。积极主动与举报人见面,了解反映的问题,反馈办理结果,协调解决举报人合理诉求,是县纪委监委推动信访举报问题案结事了,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有力举措。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有关规定,采取“面对面”方式,及时反馈调查处置情况,有效化解基层“微腐败”信访难题。按照“谁办理,谁回复”原则,承办人及时面对面向信访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置情况,征询举报人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对因个人诉求未得到解决而对处置结果不满意的,做到政策解释到位;对提供新线索的,及时补充调查、再次反馈,让信访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抓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认真剖析信访举报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解剖麻雀”、深挖病根,找出思想认识、制度机制方面的短板弱项,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正本清源、标本兼治。

万件“微腐败”大清扫行动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通过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举报、通报一批典型案例,解决群众所需、所想,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截至目前,第一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29个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20人,收缴违纪所得5.55万元,澄清正名13人次,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