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惩治防”贯通协调“三不腐”一体推进
抚顺市清原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深刻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以严查案件、加强监督、廉洁文化建设协同推进为抓手,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三不腐”新路径。
重拳出击、正风肃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敢腐,侧重于惩治和威慑。清原县纪委监委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多口进、一口出”的问题线索分办制度,将信访举报、上级移交、反腐败协调小组移送、监督检查发现、巡视巡察反馈等多种渠道来源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确保“应登尽登”。成立案件专题研判工作小组,每周开展一次调度,重点关注县管干部举报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班子成员集体研判、带案下访等工作制度,及时筛选出真问题、真线索,通过纪检监察协作区,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年初以来,立案281件,结案3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0人,组织处理48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清原县纪委监委通过强有力的惩戒手段和实实在在的办案数据营造反腐败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敬畏党纪国法、敬畏党和人民,真正做到“不敢腐”。
紧盯重点、强化监督,加强“不能腐”的约束。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恶必惩的同时,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监督约束不懈怠。把专项监督、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聚焦基层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大力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结合“万件化访”行动,对“微腐败”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定责、专班化推进。两轮“微腐败”大清扫61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立案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10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将各级党组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述责述廉、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压实政务、市场等各方主体责任。截至目前,营商环境问题立案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集中力量开展基础设施配套费清缴、“未能办证”专项治理等,推动职能部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跟踪督办已为3371户办理产权证书。年初以来,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9份,为有关单位在内控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提醒有关单位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宣传引导、坚定信念,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原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本地区特色文化,打造廉洁文化广场,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涵养清廉思想。开展“清风干部”选树活动,在全县14个乡镇评选出14名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的“清风干部”,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推动“既要干事、又要干净”的观念深入人心,提升为民办事、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水平。强化身边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利用“廉洁清原”微信公众号,选取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立足早发现、早提醒,对党员干部适时开展“提醒约谈”“廉政约谈”,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同时,做好日常廉政短信提醒工作,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时刻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