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方式 推动政治监督实效化
2022年以来,抚顺市清原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肩负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聚焦“两个维护”,将政治监督贯穿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过程,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
“打捆式”监督,有效提升监督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治监督问题清单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列出问题清单,制定下发全县政治监督共性清单,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等七项监督任务,将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监督、常态化疫情防控、营商环境监督、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等内容作为监督重点,进行“打捆式”监督。通过整合监督重点,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提升监督实效。以谈话监督为载体促“不敢”、以健全制度为依托促“不能”、以警示教育为路径促“不想”,督促全县14个乡镇和60家县直单位、部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点穴式”监督,突出重点放大效果。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抚顺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聚焦基层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开展“点穴式”政治监督,瞄准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紧盯政务服务、法治效能、人文建设、市场监管、融资服务等方面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线索,优先登记受理,快速分拨处置,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时限和纪律要求。目前,立案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同时,结合营商环境巡察整改,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治工作,制发《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将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专项监督、“未能办证”专项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费清缴等重点工作与作风建设同部署、同推动。目前,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共立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专题式”监督,推进整改落到实处。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政治监督,作为体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召开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整改清单,细化分解反馈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绘制时间表和路线图,压实多方责任。对巡视巡察整改专题调度和已完成整改问题严格审核把关;对正在整改问题实时推进,定期跟进进度;对涉及销号问题细致研判,确保无漏项、全销号。县纪委监委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建立专门台账,持续跟踪督办,做到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加快办结,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同时,坚持系统施治、深化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做实以案促改,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向发案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以案为鉴,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