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进基层 群众“眼明心亮”

——抚顺市纪委监委推行“阳光三务”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23-04-03 14:51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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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是怎么选的?补贴是怎么发的?村集体资产怎么用的?”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通过点击“辽宁阳光三务”小程序就能轻松获取,群众对权力监督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这是抚顺市纪委监委全面推行“阳光三务”、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的显著效果。

“四个到位”,让阳光照进基层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监督最有力的保证。2022年以来,抚顺市纪委监委通过强化“四个到位”,不断推动“阳光三务”规范运行。

工作落实到位。召开全市“阳光三务”动员与工作交流会3次,下发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通知4次,制发“三务”公开基础模板,将“阳光三务”纳入日常监督、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组织领导到位。全市7个县区、70个乡街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阳光三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组,7个县区均制发了全面推行“阳光三务”工作方案。

监督检查到位。对7个县区工作推进情况采取“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的监督模式,对推进缓慢的县区进行点对点督导。每个县区督导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本地区公开内容真实性、有效性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监督检查51次,推动解决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等问题82件。

业务培训到位。围绕“阳光三务”平台操作抓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双轨模式,组织市县乡村四级管理员召开培训、经验交流会26场,提升业务水平,保障公开质量。截至2022年12月,“辽宁阳光三务”监督平台已覆盖全市882个村社,注册用户超31万人,发布信息13万条,17万人次参与评价,满意率保持在99.9%以上。

用好平台,让群众一看就懂、一用就会

线上线下、田间地头,聚焦热点、解决难点,如何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实现“阳光三务”扩大民主、促进和谐的初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走出一条可资借鉴之路。

拓宽“阳光三务”宣传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村(居)民微信群推送“辽宁阳光三务”小程序和使用方法,让群众一看就懂、一用就会。充分发挥正风肃纪监督员、村社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员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介绍“阳光三务”政策和操作方法,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单、宣传册和宣传品42000余件,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增强群众参与意识。截至2022年12月,全市用户活跃率达31.42%。

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回应群众需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当前工作重点与群众关注热点相结合,督促基层加大对群众最关心、关注事项的公开力度。推动乡街、村社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对于政策咨询类群众反馈,由乡街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员依据职责分工实时查看、实时解答,确保群众咨询有问即答。对于问题类群众反馈,由乡街管理员进行初步研判,按照问题反映内容及性质,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或乡街纪(工)委进行处理。对于意见建议类群众反馈,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积极予以采纳,对其中属于上级部门职责范畴的,及时汇总建议并反馈。2022年,群众共反馈各类问题763件,反馈问题处理满意率达100%。

标本兼治,晒晒更健康

权力晒在阳光下,晒出病灶、晒出健康肌体。抚顺市纪委监委以“阳光三务”为依托,找准与基层治理的契合点,加强跟踪督导,形成抓基层、强基础的“大监督”格局,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利用公开化解矛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基层村社在确保数据安全、基层稳定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公开必备案,公开内容须有相应的原始记录或凭证。通过公开化解了之前因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产生的矛盾,2022年全市乡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初次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15.94%,农村干部初次举报量同比下降39.3%。

利用数据赋能发现问题。推动“阳光三务”与民生监督大数据平台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民生监督平台优势,结合“阳光三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集体“三资”使用、各类惠民补贴发放等领域,运用监督平台中村社“三资”、补贴发放等模型开展比对分析,主动查找问题,推动“阳光三务”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推动综合施治。对“阳光三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查找制度薄弱点、权力风险点、监督空白点,追根溯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查补漏洞,倒逼基层党委政府不断规范权力运行。202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6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组织处理5人,主动投案2人。

一年的运行实践证明,“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已经成为反映基层政治生态的“晴雨表”、联系群众的“连心桥”。今年,抚顺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推进“阳光三务”走实走细,持之以恒监督好小微权力,让阳光照进基层,让清风正气充盈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