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哨长制” 督促种好“责任田”
抚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实施派驻监督“哨长制”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化、清单化,构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
强化职责担当,“哨长制”工作有抓手。“哨长制”工作是抓实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明确哨位——“哨长制”工作由五级哨长组成,一号哨长是驻在部门主要领导,二号哨长是班子成员,三号哨长是纪检监察联络员,四号哨长是义务监督员,五号哨长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细化职责——一号哨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二号哨长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三号哨长履行“哨长制”工作职责,四号哨长履行群众监督职责,五号哨长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
强化责任意识,“哨长制”工作有规范。压实哨长责任,做到制度、工作、监督规范化。规范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考核的“五有”要求,明确各单位逐级逐事逐项推动落地,确保“哨长制”工作看得见管得住。规范场所设置——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定方案、定人员、定哨位。驻在综合部门对“三重一大”工作履行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制度,突出“用人、用权、用钱”重点,统一规范报告事项。
强化考核机制,“哨长制”工作有体系。“哨长制”工作用考核牵引责任落实,推进、考核、督导形成监督体系。分步推进——按照动员部署、完善布置、检查评估、总结经验4个工作步骤推进,通过推入黄色预警机制。通过发放预警通知书、进行诫勉谈话、开展后进党组织整顿等手段,帮助落实整改措施,实现关口前移,强化对党组织、党员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矫正问题,提升管党治党能力。
强化团结协作,“哨长制”工作有效果。“哨长制”工作细分哨长责任,构建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日常监督效果。常提醒——立足源头治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激励、知情、告诫”谈心、实地一线调研廉政提醒活动,谈心谈话90余人次,现场指出反馈问题40余个,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督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0余项。勤监督——聚焦派驻监督首职、主职,突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专项监督,完善哨长之间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事前提示预防、事中监督控制、事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严执纪——在日常监督中始终把哨长职责挺在前面,帮助驻在部门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派驻监督“驻得住”,哨位工作“伸得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