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望花区委巡察办:高进、严管、优用 让巡察工作人才库“活起来”
为夯实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抚顺市望花区委巡察机构在人才库的建设、管理、使用三方面发力,切实为区委巡察工作充实和储备高素质巡察人员力量,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创新机制、高质量建库
结合巡察工作中遇到的人员力量薄弱、抽调人员管理不规范等实际问题,区委巡察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人才库的组成、人才库入库条件、人才库人员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多项具体要求,对巡察工作人员短缺、抽调难、管理难等问题进行了探索创新。
区委巡察办分别与纪检、组织、政法、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具有纪检、组织、人事、财务、信访、文字综合等方面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纳入人才库。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编制人数情况商定进入人才库的人选数量、每轮参与巡察的人数等事项,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巡察工作与相关机关和部门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规范和完善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等8项规章制度,对人才库的规范与使用进行补充完善。
动态更新、严标准管库
巡察工作人才库建成了,如何管好、用好才是关键。区委巡察办制定了《区委巡察干部抽调管理办法(试行)》,对进入人才库的党员干部提出了党性修养、能力素质、个人品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必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必须严格保守工作秘密”等各项纪律。巡察办对建成的人才库实施“组长库”“专家库”“工作人员库”分级分类管理,并根据人员的进退留转情况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动态调整人员在库情况,做到良性循环、进退有序。
灵活运行、优品质用库
每轮巡察工作开始前,区委巡察办根据巡察人才库人员工作特长和工作经历,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请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联系人员所在部门通知抽调人员报到事宜。巡察工作开始后,抽调人员由各巡察组集中管理、集中办公,参与巡察支部组织生活,参加巡察机构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每轮巡察结束后,严格落实脱密期管理制度,对抽调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此外,进一步完善《区委巡察干部考核评价表》的应用,人才库内被抽调人员完成巡察任务后,及时准确详实地填写抽调期间履职情况,并由组、办相关负责同志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签批评价意见,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7年下半年区委巡察机构组建至今,巡察工作人才库累计在库人员数量达111人次,已先后3次进行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