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坚持忠诚干净担当 以雷锋精神滋养纪检监察铁军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雷锋精神滋养纪检监察干部初心使命、激励担当尽责,把雷锋精神内涵融入队伍血脉,用实际行动诠释坚守责任、执纪为民的使命担当。
旗帜鲜明、对党忠诚,秉持“雷锋式”坚定信念。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加以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发布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坚持多层级纵向联动、多维度横向协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纪委常委会会议开展学习,并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传达“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就贯彻落实“一号文件”作出具体部署。会后,制定《落实“万件清理”监督行动责任分工清单》,集中排查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推动靶向治理,利用“廉洁清原”微信公众号、“清原融媒”APP和县政府网站,向全县74个乡镇和县直单位部门、500余户民营企业和商业网点广泛推送“一号文件”。同时,会同县营商局组织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意见,深入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第一批督办的19件问题已解决16件,办结率84%。
人民至上、至公无私,彰显“雷锋式”大爱情怀。坚持把人民至上理念融入血液、铸入灵魂,注重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监督。精准发力有序开展万件“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将清扫覆盖面向县直部门、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拓展延伸,首批29件“微腐败”案件已全部办结,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20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5.55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将“阳光三务”与民生监督大数据平台、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等工作深度结合,深入挖掘“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基层治理形成共治共管格局。县、乡两级管理员定期对208个村(社区)发布数据的全面性、规范性进行抽查,重点聚焦群众信访量高、高度关注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截至目前,已督促各乡镇补充公开乡村振兴资金项目271条。
鞠躬尽瘁、忠于职守,弘扬“雷锋式”奉献精神。纪检监察工作处在反腐败斗争的风口浪尖,经常需要直面各种矛盾冲突和错综复杂的工作局面,面临公与私、情与法、甚至生与死的考验极其严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工作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扎实的作风,苦干苦学,不懈奋斗,坚持学中做、做中学,一步一个脚印,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切实当好上情下达的廉政宣传员、反腐倡廉建设的战斗员、民情民意的反馈员,忠实履行肩负的神圣职责。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3891件次,立案2106件,结案20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10人,组织处理959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27人。县纪委监委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全力以赴、精益求精,练就“雷锋式”进取品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素质、解决本领恐慌、适应主角转换的重要手段。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注重办案细节、办案安全,规范使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定期开展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县纪委监委先后严肃查处了清原县夏家堡镇党委原副书记金旗、南口前镇党委原宣传委员刘某某、原县科技局局长李某某、县公安局看守所原副所长魏某某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办成的一件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精品案件,在群众中反响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