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三措并举”做细做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0-11-26 16:27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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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阜蒙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全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议精神,特别是省纪委书记廖建宇同志到阜蒙县调研讲话精神,采取“三措并举”,切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坚决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感、幸福感。

  立体联动,打好合力“组合拳”

  阜蒙县纪委监委采取“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的模式,将6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3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力量进行整合,组建6个区块分明、合力协作的“融合式协作区”。每个“融合式协作区”包括1个纪检监察室、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6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相互协作配合,目标、效率相统一。在任务分工上,县纪委2名副书记各负责3个“融合式协作区”工作;每个协作区设1名负责人,6名协作区负责人中有2名由县纪委常委兼任,有4名由联系协作区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2名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对协作区内所有人员进行统一调配,各协作区指定一个中心乡镇纪委作为集中办公场所,设置办公室和会议室。这种“融合式协作区”模式,一方面有利于贯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一盘棋”的思想,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作、纵横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由“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的转变;另一方面,“融合式协作区”汇集纪委的执纪审查和监委的监督调查职能于一身,变被动为主动,将监督力量向基层倾斜,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主官挂帅,压实责任“接力棒”

  一是县纪委班子成员深入乡镇推动农村基层“两个责任”落实。今年初,由2名副书记带领分管常委和协作区负责人直接深入到农村基层,详细了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与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共同探讨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风险点,研究改进工作思路办法。二是县纪委书记抓乡镇党委书记,以压实主体责任带动监督责任落实。在乡镇纪委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领协作区负责人到各个协作区所辖中心乡镇召开协作区片会,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同时参加,由乡镇党委书记汇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然后根据各乡镇上半年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通过上级纪委书记抓下级党委书记,进一步督促其领导和支持乡镇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选退机制。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截至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县纪委监委对乡镇“一把手”、分管领导谈话94次。对有案不查、被上级点名批评、拒不整改等不称职行为的,向县委和组织部建议调整其岗位。此外,还采取了周报告、月调度等方式定期调度推进,进一步督促基层党委和纪委落实好“两个责任”。

  主动出击,盯住监管“责任田”

  一是开展基层“百日会战”行动。以协作区为单位,采取异地交叉审查、协作区联合办案、提级办理案件、下沉指导办案等多种审查调查方式方法,围绕落实重大部署、扶贫领域、涉农资金涉农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断根”等多个方面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建立常规动作+自选动作的多方式监督模式,持续排查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百日会战”期间,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共立案161件,结案104件,党纪政务处分100人。二是以“百日会战”行动为抓手,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扶贫资金从镇财政、到镇经管站、到村民手中进行全程监督,形成闭环监督。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所辖行政村抽取5名以上精准扶贫户,了解是否在建档立卡、扶贫资金申报、审核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强占掠夺等违纪行为,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报脱贫等问题,对动扶贫“奶酪”者严肃查处,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