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三个聚焦”全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01 16:14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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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阜蒙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扎实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全面谋划,以“三个聚焦”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灵活调度,聚焦属地“办案难”

  在镇村两级,人情氛围更为浓厚,“熟人社会”带来的办案阻力非常大。针对这种情况,县纪委监委采取在协作区内部交叉和协作区之间交叉这两种异地交叉办案的作战模式。在受理反映乡镇、直属部门负责人的问题线索时,一方面从中筛选出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且有可查价值或乡镇纪委查处困难较大的问题线索进行异地交叉办理;另一方面,乡镇纪委在组织办理中有困难,主动申请协作区支援的案件。异地交叉办案的效果非常明显,不仅摆脱了人情干扰,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有效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异地交叉办案工作模式改变了过去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破解了线索流失、阻力干扰、人员不足、业务不精等四个难题,提升了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以干代训,聚焦培养“战斗员”

  实战出精兵,阜蒙县纪委监委一直十分重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在运用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以干代训等方面不断创新,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边学边干、边干边学,越学越扎实、越干越专业。结合岗位练兵活动,有计划抽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监委“专案”查办工作,一般情况抽调时间为半个月或1个月,有时视“专案”情况而定,每次最多抽调时间不超过3个月。以干代训期间,科室主任采取“一对一”模式,从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调查措施运用、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实战培训,培养了一批实战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并对表现突出的及时提拔重用。

  乡案县审,聚焦质量“提升难”

  为了破解基层案件审理人员少、数量大、案件质量低这一难题,阜蒙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定了《阜蒙县纪委监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暂行规定》《阜蒙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暂行办法》《阜蒙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文书模式卷(试行)》等一系列制度。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创新建立了“审理人员人才库”。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遴选30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有一定审理水平的人员纳入审理人员人才库,并根据岗位调整等实际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基层纪委将所需审理的案卷报送到县纪委审理室后,县纪委案件审理室指定1人为联络员,对上报案卷从手续、程序方面进行形式审核,然后根据审理案件难易程度从审理人才库中指定2人成立审理组,并明确1人为主审核人,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个别定性、量纪把握不准的复杂疑难案件,提级审理,由县纪委审理室指导或直接审理。县纪委审理室将6个协作区分成两片,由审理室的2名同志分别对3个协作区案件的审理工作进行联络指导。阜蒙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开展审理工作。通过审理人员人才库机制创新,一方面解决了“乡案县审”审理人员少、审理任务重的难题,另一方面以案代训、以审代培、学用结合,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乡案县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