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三项举措真抓实干狠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0-12-16 14:53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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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阜蒙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坚持统筹推进,通过创新机制,改善监督手段,加大压力传导,严肃监督执纪,着力破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监督力量薄弱、工作机制不健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局面。

  精谋划,强推动,在融合贯通上用“真”功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阜蒙县实际,设置纪检监察协作区6个,分别为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协作区,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协作区与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范围相对应。采取在协作区内部交叉和协作区之间交叉这两种异地交叉办案的作战模式。受理反映乡镇、直属部门负责人的问题线索时,一方面从中筛选出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且有可查价值或乡镇纪委查处困难较大的问题线索进行异地交叉办理;另一方面,乡镇纪委在组织办理中有困难,主动申请协作区支援的案件。打造同频共振,协作发展的良好局面。

  精布局,强落实,在从严治党上出“真”招

  一是以“百日会战”推动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以协作区为单位,采取异地交叉审查、协作区联合办案、提级办理案件、下沉指导办案等多种审查调查方式方法,围绕落实重大部署、扶贫领域、涉农资金涉农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断根”等多个方面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常规动作+自选动作的多方式监督模式,持续排查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二是以脱贫攻坚专项治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按照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扶贫资金从镇财政、到镇经管站、到村民手中进行全程监督,形成闭环监督。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所辖行政村抽取5名以上精准扶贫户,了解是否在建档立卡、扶贫资金申报、审核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强占掠夺等违纪行为,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报脱贫等问题,对动扶贫“奶酪”者严肃查处,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精业务,强队伍,在善作善成上动“真”格

  一是以干代训,推动干部业务全面提升。阜蒙县纪委监委在运用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以干代训等方面不断创新,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边学边干、边干边学,越学越扎实、越干越专业。结合“学提促”岗位练兵活动,有计划抽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监委“专案”查办工作,一般情况抽调时间为半个月或1个月,有时视“专案”情况而定,每次最多抽调时间不超过3个月。以干代训期间,科室主任采取“一对一”模式,从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调查措施运用、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实战培训,培养了一批实战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并对表现突出的及时提拔重用。二是以乡案县审,破解案件质量提升难。为了破解基层案件审理人员少、数量大、案件质量低这一难题,积极开展乡案县审模式探索,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上级要求,结合全县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阜蒙县纪委监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暂行规定》,有效破解了上述难题。县纪委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开展审理工作。通过审理人员人才库机制创新,一方面解决了“乡案县审”审理人员少、审理任务重的难题,另一方面以案代训、以审代培、学用结合,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乡案县审”效力得到充分发挥,审理人才库成为锻造纪检干部的大熔炉和培养综合素质过硬干部的学校,同时,基层案件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