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三措并举确保监督公平公正

发布时间:2020-11-09 14:05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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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监督责任是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的政治使命,阜新市彰武县纪委监委在全力抓好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通过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容错机制、严惩诬告陷害三措并举,确保监督公平公正,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强化自我监督,坚持“正己”严管

  正人必先正己,彰武县纪委监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着力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年初,彰武县纪委监委以“七警”为载体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同时积极引入外界监督,制定《彰武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教卫生、新闻媒体和普通群众等各领域公开聘请了20名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并在天歌广场举办为期两天的大型户外廉政宣传一次,让更多人了解、理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建立容错机制,保护“担当”激情

  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彰武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全面从严又注重“三个区分开来”,印发了《彰武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倡导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激情,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氛围。对容错情形、不予容错情形、判断标准、容错程序、全力保障、结果运用、纠错整改等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细化,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等情形,切实让想干事、敢干事、真干事的党员干部没有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做好容错纠错机制的宣传引导、政策解读,消除干部职工的疑惑,免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各种顾虑,弘扬干事创业的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严惩诬告陷害,还复“无辜”清白

  为规范检举控告,切实让恶意诬告陷害者受到惩罚,彰武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彰武县纪委监委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暂行办法》《彰武县纪委监委机关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暂行办法》,开展了惩治诬告陷害百日专项行动。并通过在各类媒体上的广泛宣传,引导全县人民群众参与抵制诬告陷害行为中来。与此同时,彰武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与来访检举控告人签订《检举控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鼓励检举控告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实名举报。一手抓制度预防,一手抓排查惩治。对2019年以来的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经核查失实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对已有明确结论仍重复举报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对经核查属于错告的问题线索,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教育;确属诬告陷害的,依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