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突出“四个导向” 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3-03-16 15:54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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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内资30.6亿元,同比增长53%;积极开展“走请”对接活动13次,洽谈推进项目18个;签约大宗固废转化人造土壤负碳排放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这是一月份阜新市海州区交出的亮眼成绩单。

“硬监督”提升“软实力”。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下发以来,阜新市海州区纪委监委突出“四个导向”,不断深化认识、细化责任、强化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万件清理”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突出政治导向,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区纪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传达领会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精神,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对责任主体、任务分工、落实标准等内容进行细化实化,并先后组织2次推进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培训答疑,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任务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海州宣传”微信公众号、“辽宁阳光三务”系统平台、区工商联企业家微信群等媒介发布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利用全区各级便民服务中心大屏幕高频次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率,营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声势。三是组织学习研讨。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全员参加、自上而下、分层分级学习讨论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并结合职能职责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工作部署。

突出目标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将“一号文件”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内容,结合海州实际,把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把工作细化形成任务、责任、问题、举措、整改“五张清单”。二是明确办结标准。针对省纪委监委交办的35件问题,统一制作了《督办件办理情况报告》《督办件办结审批表》2个模板。明确把问题诉求是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是否满意作为终结问题的标准,防止以部分解决作为全部解决、以态度满意作为结果满意、以程序终结作为问题终结。三是明确各方责任。承办单位负主体责任,问题主管单位对解决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纪检监察机构对问题解决全过程进行监督,三方负责人共同签字背书。纪检监察机构随机抽查复核办结件,进一步压实“一把手”责任。

突出问题导向,拓宽问题来源。一是持续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纪委书记主持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座谈会,邀请10名企业界代表对“万件清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现场对问题进行了落实。依托项目管家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常态化收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二是推动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通过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区纪委监委确定开展“涉企案件执行难”专项监督,各镇街纪(工)委同步开展“群众办事难”专项监督,聚焦“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将监督延伸至基层末端,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和基层政治生态,全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着力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市场主体关注以及掣肘政策落实、机制运行的堵点问题。四是对巡察发现的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增强治理实效。

突出结果导向,确保长效长治。坚持“室组地”联动,深入住建、工信、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进行督办。一月份以来,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5个,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累计推动拨付逾期执行款2.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