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警示教育 巧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听完纪检监察组的案件剖析,我深刻反省,过去觉得是小事、不用深究的行为,原来是这么大的隐患。再不重视起来,恐怕会后悔不及!”在阜新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的案件剖析会上,被监督单位的一名干部表示。
日前,阜新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起好步、开好局”的总体要求和纪检监察组年初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在派驻监督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深刻剖析近期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明底线、划红线、架起高压线,强化纪律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起到了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
纪检监察组对市热力有限公司吴某因醉驾被判处危险驾驶罪被开除党籍的严重违纪犯罪案件、海某挪用公款案件而多人被追责案件等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警示各级党员干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既要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要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纪检监察组一直高度重视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通过通报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监督案发单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压实责任,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自派驻以来,纪检监察组开展大型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党性教育21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7件,提出整改建议45条。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组十分重视抓早抓小在前、提示警示在前的事前事中监督作用,结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一对一”“面对面”开展廉政谈话、警示约谈、提醒谈话等,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我们将继续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让典型案例入脑入心,让受教育者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