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四个一”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12-04 13:49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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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彰武县委巡察机构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导向,坚持“边巡察、边探索、边完善、边创新”的工作思路,安排部署工作与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紧密结合,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有效推动了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构建一个体系,筑牢巡察基础。县委严格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坚持亲自部署协调,把巡察纳入全县工作大局一起谋划,先后10次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对重点问题和问题线索认真研究,现场提出处置意见。12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巡视巡察新精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22次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巡察建议名单,审议巡察工作方案和巡察报告,审批立行立改问题,领导小组成员48次参与巡察反馈会议,确保了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已先后选配了15名优秀干部到巡察专职岗位工作,建立了由123人组成的人才库,强化了巡察工作人才支撑,为优质高效开展好巡察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后盾和支持。

  健全一套机制,规范工作章程。在工作流程上抓规范。连续3年更新《巡察工作手册》,编印《巡察工作操作规程》,制定《巡察工作文件汇编》,将《巡察发现线索管理办法》等51项制度逐项列编;同时编印《巡察工作指导文件选编》,收录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11个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巡察体制机制,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在协作机制上抓规范。建立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审计等9个部门协作配合的“1+9”巡察协作机制,并召开了联席会议明确了协作任务。今年,又进一步加强了协作,制定了与县纪委监委等4个部门的《协作意见》,巡察合力得到了巩固和加强。截至目前,共印发商请函27件次,收到回函信息1100余条。在队伍建设上抓规范。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注重选配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截至目前,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巡察办三家部门共同联合抽调巡察干部210人次。

  巧配一组套餐,创新巡察培训。巡前集中培训。立足于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素养、锤炼过硬业务技能,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巡察办量身定制培训课程,通过外聘领导、专家,内由主任、副主任亲自授课,为巡察干部“充电蓄能”。从提高巡察政治站位、巡察重点内容、巡察工作流程、巡察谈话技巧、问题线索处置、巡察报告撰写等方面进行专题讲解,备足了巡前功课,做到了“有的放矢”。截至目前,共组织巡察培训9场,参训人数210余人。巡中实战培训。采取了“调研+”的模式,根据各巡察组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培训”“调研+督导”“调研+助力”三种方式,就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在强化对巡察组履职尽责监督检查的同时,围绕巡察工作重点,帮助各巡察组校准监督靶向,针对各组工作进展情况,由巡察办主任亲自带队,组成“专家组”深入各组,推进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察中期督导调研67次。巡后指导培训。创新了“面对面”的指导培训方式,开展“组办联审”,为巡察报告“把脉会诊”。对报告中的问题逐一讨论,看报告是否体现政治站位,是否立足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切实找准工作薄弱点,问题定性是否精准、表述是否清晰、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看意见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争使问题定性更精准、文字表述更规范,切实为被巡察单位提供精准“政治画像”,提升了巡察报告整体质量。截至目前,共召开组办联审21次,提出修改意见290余条。

  定制一套方案,提升整改质效。“闭门”抓学习。创新举办了“巡察整改”专题培训班,既培训“改什么”,又指导“怎么改”,双管齐下,保姆式培训;捋顺了被巡察单位如何解决“谁来整改”“怎么整改”“如何归档”“存在偏差”等情况,解答了如何起草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撰写整改报告等问题,以及如何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推进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出门”抓整改。一查党委(党组)是否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带头真抓实改。二查是否对整改任务进行详细分解、逐条梳理,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动真格、出实招。三查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管长远、治根本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了抓常、抓长。“上门”解难题。针对个别被巡察单位严重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通过听取党委(党组)书记书面汇报、谈话了解、查阅资料、量化评估等方式,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指导,对整改结果一项一项核实,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了被巡察单位“真反思、真整改、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