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激浊扬清树正气 砥砺前行铸忠诚

发布时间:2019-07-23 17:17    来源: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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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起“蝇拍子”,架起“虎笼子”,摘掉“少数”官员的“纱帽子”,剪断涉黑涉恶腐败的“裙带子”、扎破“伞盖子”,掀起违规“大棚房”的“棚顶子”……年初以来,葫芦岛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以高压态势强力推进,一份份“政治体检”直指要害,一个个举措惩腐肃贪,一项项创新扫除积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葫芦岛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监督检查 严明政治纪律

  正本清源,治标更要治本。按照年初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市纪委监委紧扣职责,高位推进,围绕“三大攻坚战”“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年初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9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监督执纪问责,查处“大棚房”问题49件,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62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0件,党纪政务处分49人,组织处理2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次)9起。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等重要领域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整改不力的地区单位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查处问责案件32件,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10人。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00余个,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1300余条,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55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4件,党纪政务处分94人,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批(次)27起。

  深化体制改革 转化治理效能

  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下功夫,实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建章立制促规范。协助市委起草了《葫芦岛市鼓励担当作为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调动、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规程》等“1+4”信访举报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出台《市纪委监委信息查询管理办法》《关于党纪政务处分报请市委审批规程》《与公安机关协同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工作办法》,促进对外沟通协调有力有序;出台《问题线索处置办法》《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接触涉案人员的双报告、双备案》等制度规范,使权力运用、工作运行规范顺畅;出台《鼓励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实施办法》,为认定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行为提供依据,助力审查调查提质增效。上半年共出台各类制度17项。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意见的分工方案》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拟定《派驻机构实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统一管理,推动派驻机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葫芦岛市纪委监委12种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启用葫芦岛市和绥中县看守所留置专区,改造升级市纪委监委留置专区。年初以来,葫芦岛市全面应用12种调查措施,对20人采取留置措施。

  聚焦监督职责 强化主动监督

  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日常监督、全程监督、长效监督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通过精准把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监督办案、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向分管市领导提出建议谈话提醒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建立以来,已向9名市领导发送建议谈话提醒函13次,涉及12家单位50多个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980人(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8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59.7%。深化派驻监督,年初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06件,立案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针对重点问题,紧盯重要节点,持续靶向监督。累计派出明察暗访组98个(次),异地交叉检查组26个(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7件。1-6月份,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9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组织处理3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批(次)39起。

  深化政治巡察 做好“后半篇文章”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半年,在完成市委第七轮巡察收尾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六围绕、一加强”组织开展了第八轮巡察,对10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2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期间,进行个别谈话791人次,受理信访反映145件,发放调查问卷1244份,查阅各类资料近1.5万份,查阅账簿、账本4694册。第七轮、第八轮共发现各类问题605个、问题线索115件。

  积极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出台《葫芦岛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细则(试行)》,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专项检查组,对市委第五轮巡察的10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各类问题39个,反馈整改意见28条。

  高压反腐惩恶 形成强大震慑

  坚决减存量、有效遏增量。聚焦“动态清零”,强化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召开书记专题会定期分析研判处置,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高效可控。实行办案责任制,明确常委、副书记统筹负责联系地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工作,增加协作一致性。推动重点案件主要领导指挥督办、疑难案件常委牵头办理、异地交叉办案、案件提级办理等有效措施。市本级314件存量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强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年初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454件,处置问题线索1644件;谈话函询145件;立案876件,党纪政务处分619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加大新闻媒体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强大震慑作用,在各级媒体发布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案件信息46人(次)。

  坚守人民立场 开展专项整治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查督办。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队包片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日调度”“周报告”“月通报”工作机制,到基层督查指导20余批(次);完善体制机制,整合监督力量。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单位大整合、大片区工作模式,6个县(市)区组建派出机构38个,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31个,各乡镇(街道)全部被划入协作区管理,力量整合达到100%。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大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发现涉农资金、涉农项目问题11749件,纪检监察范围内1968件,转相关部门处置整改9781件,完成纠正整改3053件。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6件,党纪政务处分135人,组织处理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批(次)35起。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3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8批(次)23起。

  抓好自身建设 提升队伍形象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团结型、廉洁型领导班子,不断增强班子的团结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理论武装。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经济管理、社会运行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努力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突出问题,提高履职本领。严格选人标准,选优配强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从严管理,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我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和规矩。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

  激浊扬清,正气满盈;披荆斩棘,砥砺前行。下半年,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压发力,在强化完善监督体系、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政治巡察以及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扫黑除恶上下功夫,切毒瘤、排毒血,为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葫芦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