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以铁的纪律护航乡村振兴
扶贫花生种质量好、价格低,广受村民欢迎,葫芦岛兴城市药王乡的一位村民小组长殷某就动了“蝇贪”之念。因违规为7名亲友超限购数量订购花生种,今年2月,殷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利用职务便利,将1.5亩村集体口粮田“偷划”给自己,连续14年暗中领取地力补贴1418元。近日,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营盘村原统计员韩某因“蚁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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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粒花生种、一亩半田地,“蝇贪蚁腐”者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在葫芦岛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被斩断了“黑手”。从琐碎之贪到巨款挪用,损公肥私者被严惩,染指集体资金者锒铛入狱,今年以来,葫芦岛市共通报曝光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7批次17起26人。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以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专项整治要求,“纪委+政府”协同部署推进,“室组地”联动,自查与靶向“同步”,将任务要求一贯到底,全面压紧责任链条。统筹6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找准监督突破“小切口”开展8项专项整治,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监督推动市县两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等41家单位认领任务,全面自查自纠。截至目前,收集梳理审计、信访、12345平台、巡视巡察等部门受理和发现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99个,起底问题线索280件。
在绥中县明水乡祝家沟村,“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项目”成为单身母亲的放心项目,违规获得援建资金者纷纷返还,擅自弄权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葫芦岛市纪委监委紧盯资金强保障,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重要切口,推动将乡村振兴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坚决立行立改,推动市乡村振兴局开展“欠拨资金”支付,现已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57万元,其他惠民惠农资金7268万元。
随着建昌县儿童福利院原院长朱某、绥中县沙河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原院长刘某被查处,61万元违纪资金被追缴,老弱幼孺的生存状况引发社会关注。“守护弱势群体,筑牢兜底防线,是实现乡村振兴、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葫芦岛市纪委监委以案开路,大力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地的绊脚石。
“领账、对账、销账”“分办、转办、督办”是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推动问题清仓见底和制度健全完善的有效方式。现已推动全市农业投资项目开展运行监控,推动市自然资源局“落地上图”“一村一图”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推动支付2021-2023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资金8.88亿元,努力确保应支尽支。坚持以有效终结问题、堵塞风险漏洞为落脚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领域性、行业性问题推动整改问题112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4个,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59个,给予处理处分76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