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三个发力”深入落实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精神
1月3日,省纪委监委印发《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葫芦岛市龙港区委高位推进,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新举措,做到党委政府狠抓落实、纪委监委强化监督、市场主体通力配合、群众积极踊跃参与,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高位推进,从压实责任发力。龙港区委书记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全区各乡街、各单位党委(党组)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深入学习,各常委所在班子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并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文件精神。龙港区纪委监委压实“一把手”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第一时间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将文件列入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集体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督促委内各室结合岗位职责深入学习,研究落实举措;制发《关于学习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单位学习宣传任务;委主要领导约谈各乡街、职能部门等60家单位“一把手”,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位,推动精准高效落实。
分类宣传,从营造氛围发力。龙港区纪委监委根据不同受众群体,分类开展宣传。通过“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各村(社区)在职党员微信群等多渠道进行线上宣传,发布《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悬挂宣传条幅,在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屏持续展播“一号文件”内容,督促区工商联、区营商局等相关单位向市场主体推送文件,通过区电视台、“龙港微宣传”公众号、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群推送文件精神,并向企业征集学习文件的感受和意见建议,有效促进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监督效能提升。
研判确题,从专项整治发力。龙港区纪委监委结合2022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工作,分析研判受理的问题线索、查办的相关案件,拟开展龙港区行政执法领域和营商环境监督平台2个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行政执法主体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规范履行职权,同时对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办理情况开展监督,推动营商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在推进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过程中,龙港区纪委监委持续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