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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切实采取有力措施 深化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落实

发布时间:2023-02-16 16:38    来源: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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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我们十分关注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和举措,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让我们备受鼓舞,我们也看到了县纪委监委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努力,感受到了绥中营商环境的切实改变,我对企业在绥中的发展充满了信心。”近日,葫芦岛市绥中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到县“荣城学府”一期和“安居雅苑”等续建项目走访,在交谈中,“荣城学府”建设方荣昱集团负责人感慨地说。

2022年以来,绥中县纪委监委坚持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主动护航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走访企业,压实主体责任,聚力精准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深化“以案促改”,“关外第一县”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愈擦愈亮。

2023年1月3日,省纪委监委发布“一号文件”《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后,绥中县纪委监委以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为目标,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制度支撑,优化服务保障,向“三年显著见效”的行动目标迈进。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明确使命任务,厘清职责分工,同时呈报县委,推动以上率下履行主体责任。绥中县委召开2023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县各主体责任部门围绕项目要求做好跟踪服务。举行企业家座谈会,承诺以“亲清”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厚植企业来绥兴业的沃土。

为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绥中县纪委监委及时推动25个乡镇和60余家职能部门对照《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谋划工作,督促县营商局、工信局、东戴河招商局等单位向150余家大中型企业做好“一号文件”的普及和宣传,推动出台《东戴河新区开展企业法人对涉企单位和部门评议活动方案》,建立营商环境监督机制,将规上企业都纳入监督员成员单位,以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在“减”上做文章,在“优”上促服务。绥中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启“减负”模式,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实现一站式服务,不动产买卖抵押贷款申请人不需要往返银行与不动产中心两处办理手续,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联系走访企业活动,同时绥中县委也明确了县领导包保重点项目清单,定人定责分包企业,以解决实际问题回应企业期待。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绥中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坚决按照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部署,当好问题“侦察员”、企业“服务员”、工作“联络员”,激活发展细胞,助力绥中经济发展提质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