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24 09:41    来源:丹东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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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丹东市国资委原四级调研员周元东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周元东任丹东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科长期间,在处置国营林场等20家企业不良债权包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落实主管单位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问题,造成相关企业被恶意追债的不良影响。周元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周元东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2.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水资源事务部原部长刘东华破坏中介环境问题。

  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刘东华在任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水资源事务部部长期间,以支付专家评审费和勘查费的名义,向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摊派费用6.9万元,除一部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费外,其余2.45万元挪为他用,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刘东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