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4-23 15:55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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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一将至,守好节日作风建设关口,必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晓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李晓明收受10名管理对象礼金、礼品共计14万元。李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李晓明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海城市委原常委杨润松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2月至2019年4月,海城市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与杨润松处好关系,多次支付其到三亚、天津及大连等地游玩费用,共计2.65万元。2022年11月,杨润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辽宁鞍设集团鞍山市建筑设计研究分院时任经理林生文违规送礼问题。2020年6月至2022年9月,林生文安排人员违规套取企业资金256万元,设立“小金库”,先后给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工程安全、资质审核等部门18名公职人员赠送现金或购物卡。林生文还存在其他职务违法问题。2023年4月,林生文按降级被给予相应处理,调整其享受的薪酬待遇。

4.鞍山市千山区原拆迁办主任吴立忠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吴立忠违规将单位公务加油卡中的3.6万余元套出,作为账外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单位职工春节福利、支付单位活动所需用品费用等。2022年11月,吴立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