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29 10:58    来源:朝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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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朝阳县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岳宗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20年至2023年,岳宗仁多次收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2021年9月,岳宗仁借其女儿结婚之机,收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其他公职人员所送礼金54万余元。2022年9月,岳宗仁违规领取朝阳县中心医院绩效工资8万元。岳宗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岳宗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凌源路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王俊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3年至2022年,王俊玉多次收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人民币4000余元。2013年至2019年,王俊玉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17年至2020年,王俊玉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资金,违规向路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和福利8万余元。王俊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王俊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喀左县中三家镇人民政府安监站站长常凤良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2009年7月至2023年6月,常凤良长期借用喀左县中三家镇辖区内企业车辆供其个人使用,其间车辆产生的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中三家镇政府核销。2023年9月,常凤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